大荔:“五项举措”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近年来,大荔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精神和政策规定,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引导、认真调查摸底、严格审核资格、认真测评考核、及时研究审批,扎实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稳步开展,有效激发和调动了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
一是稳妥推进,注重宣传引导。为确保工作平稳进行,坚持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严把政策标准,不搞特殊,严格把握实施范围和职级晋升条件,严格晋升程序及审批要求,确保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对审核不符合条件前来询问政策的干部,全面认真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答复干部的疑惑,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的范围界定和标准要求,自觉按政策规定执行,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干部队伍稳定。
二是认真调查,确保不遗不漏。实行组织人社部门和实施单位两轮摸底,确保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人员不被遗漏。组织人社部门以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对全县公务员单位和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库公务员进行摸底统计。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按照职级晋升条件,对本单位公务员任职年限、工资级别、奖惩等情况进行初步摸底,提出拟晋升职级人员名单,填写《大荔县公务员拟晋升职级摸底表》,经编制部门审核及干部本人签字确认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上报组织部、人社局审核。
三是严把标准,从严从细审核。一审各单位摸底上报人员是否录入公务员库,是否在摸底统计的范围之内;二审拟晋升职级干部个人档,重点审核“三龄两历”和公务员登记材料、历年考核等次、任职年限、职务级别和现工资级别等;并就拟晋升职级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征求县纪委(监察委)意见。同时,遵循“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按审核程序设计了《公务员晋升职级基本情况审核表》,逐环节要求具体经办人核实填写并签名确认。审核结束后将审核结果反馈干部所在单位,由干部本人签字确认,确保任现职时间、任职年限、考核奖惩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
四是细化考察,确保公开公正。严把考察测评环节,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工资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严格按程序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和公务员所在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格次等方式,全面细致地考核了解拟晋升公务员工作完成情况、遵规守纪情况、廉政计生情况和群众公认度。坚持听取纪委(监察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意见,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取消或暂缓职级待遇晋升。同时,认真执行公示制度,在呈报审批前,在晋升职级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栏张贴《职级晋升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是及时审批,落实职级待遇。要求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干部填写《公务员晋升职级审批表》,表中全面反映干部廉政、计生及测评、考核、公示情况等,对拟晋升副处、正科职级的同时征求县级分管领导意见。在公务员晋升职级后,按规定调整相关工资待遇和津贴补贴标准,确保晋升职级公务员及时享受相对应的职级待遇,有效激发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热情。(李夏 赵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