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筑牢“三道防线”做好公务员奖惩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洁,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大荔县筑牢申报备案、汇总核查、公示监督三道防线,依法依纪扎实做好公务员奖惩工作。
一是筑牢申报备案防线。先由各相关单位对本系统符合记嘉奖和记三等功条件的公务员进行初步把关,结合干部在单位的日常工作表现和民意测评情况,确定初步人员名单,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
二是筑牢汇总审核防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进行汇总整理,县人社局对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汇总整理。然后,通过查阅干部个人档案,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检察院、法院、卫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详细核查干部近三年的考核奖惩、党政纪处理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并作出相应鉴定意见。对因受到党政纪处理,社会治安处罚的干部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对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建设、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履职不力的干部,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奖惩办法,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罚。
三是筑牢公示监督防线。在核查无误后,对拟受奖的人员名单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除过在本单位系统进行公示外,还在全县像中心广场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接受全社会各级党员干部群众的全方位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24小时接听干部群众的反映举报或者来信来访。对反映举报线索在严格保密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调查,一经调查核实的,立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并向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进行反馈。涉及违法犯罪情况的,按照司法程序向有关单位进行移交,确保公务员奖惩工作依法依纪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