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采取“记亮报核评”办法核准干部实绩
富平县制定《干部实绩记载办法》,通过“记、亮、报、核、评”等环节,记实核准干部实绩。
每天一“记”。向所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发放《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手册》或《事业单位平时考核手册》,要求每名干部将自己每天都干了什么工作、怎么干的、干的效果如何等情况以书面形式记载下来,形成个人工作实绩台账。
每月一“亮”。每月月底,由干部本人对自己的工作实绩台账进行梳理汇总,填写《富平县干部月工作实绩记载表》,在本单位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于发现的问题,所在单位责令干部本人重新填写。
季度一“报”。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部门分别建立干部实绩记载档案,所有科级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在每季度末将本季度的工作梳理汇总后填写《富平县干部季度实绩登记表》。各乡镇党政正职、部门负责人的由分管县级领导签字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存档;各单位其他科级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的由乡镇党委书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组织部存档。各单位其他干部的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本乡镇或本部门存档。
半年一“核”。实行干部实绩记载定期巡查制度,结合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通过现场调研、走访座谈、查看资料等形式,认真对照实绩记载档案,对每名科级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核实,看实绩记载的是否真实客观。同时对各单位一般干部的工作实绩记载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一年一“评”。年终,各单位召开专题党委会或领导班子会,根据工作实绩记载等情况,对每名干部全年的工作实绩作出评价。组织部召开部务会,充分考虑各乡镇、部门的职能区别以及地域差异等客观因素,根据科级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实绩记载档案、各单位评价结论等情况,按照职位类别,对所有科级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进行排队,将其作为干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