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查究考核末位省直机关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4-08-26 09:03
为了整治部分省直机关公务员外在压力不够、内在动力不足,磨洋工、混日子等问题,陕西省出台《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对上级组织或领导交办的工作推脱责任,不敢担当、执行不力,多次出现差错、失误或完不成任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及以上;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看电影,或擅离岗位等八种表现比较突出的,应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末位人员。对这些人员,由部门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扣发相应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下年度考核仍为末位的,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办法》明确规定,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对上级组织或领导交办的工作推脱责任,不敢担当、执行不力,多次出现差错、失误或完不成任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及以上;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看电影,或擅离岗位等八种表现比较突出的,应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末位人员。对这些人员,由部门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扣发相应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下年度考核仍为末位的,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