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需把握四个环节
发布时间:2014-09-10 09:37
推进和完善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破解考核指标设计、考核数据采集、考核结果运用等难题的迫切需要。开展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需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合理区分层级类别。按照管理权限,依据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的类别设置,结合各级各部门公务员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任务,合理划分实施公务员考核的层级类别,既要改变以往大一统的粗放的考核方式,又要避免过细划分层级类别造成的操作繁琐。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以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为依据,制定各级各类公务员明晰的考核内容,分别设置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提炼履行职责应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表现等方面要素作为衡量标准,着重体现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果。
有效实施数据采集。落实考核主体责任,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采取记实评鉴与综合评价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对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分门别类实行量化统计,提高考核工作的准确性。
注重结果分析运用。反馈平时考核情况和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都应针对不同层级和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进行全面分析,作出客观评价,充分发挥考核的管理、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务员培养和任用提供依据。 (作者单位:陕西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