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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阴“351”措施做好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1 16:04    

          今年以来,华阴市着力落实“三个讲清楚、五个严格和一运用”措施,扎实做好了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一是做到“三个讲清楚”,广泛发动干部主动申报、如实申报。针对部分科级干部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心存疑虑、敷衍了事等情况,层层动员,层层宣讲,着力讲清楚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中办、国办和中组部的一贯规定和要求,必须按时申报;讲清楚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严重后果,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31条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相关条款摘录研读,警醒领导干部如实报告;讲清楚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管理监督的必修课,是党性原则的具体体现,应当主动申报。

          二是坚持“五个严格”,确保干部填报事项的质量和真实性。严格划定报告对象,明确三个必须报告,即:在职科级干部必须报告,离岗待退科级干部必须报告,已退休但在企业和社会团体中任职的科级干部必须报告;严格明确报告要求,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涉及的14项报告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要求对婚姻变化、出入境情况、个人收入及家庭财产情况必须按要求详细报告;严格审核报告程序,《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要求必须由科级干部本人亲笔填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密封后,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存档以备查阅;严格报送组织纪律,要求各单位确定专人报送,组织部安排专人受理,严防泄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诫勉谈话。

          三是注重报告成果“一运用”,着力强化科级干部管理监督。根据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内容,在开展组织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中,视情况进行印证查核。重点加强了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对拥有多套房产、大额资金投资等情况的科级干部进行跟踪了解,加大日常监督和管理力度。坚持将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纳入到了“考德”内容,着力引导广大科级干部既努力工作、又严格自律,既干成事、又不出事。(赵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