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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水县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30 17:49    

          近年来,白水县始终把公务员考核工作作为强化公务员管理的有效手段,作为促进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在认真执行《渭南市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考评体系,强化监督指导,有效提升了公务员考核工作水平,逐步实现了公务员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强了该县公务员队伍勤政廉政建设。

          完善考核形式,提高考核的时效性。该县依据新政策和新要求,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探索完善考评体系,力求考核指标避虚就实、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具体做到“三结合”:一是将工作成效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二是将日常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通过查看干部民情日记、在包联村测评践诺情况和征询干部群众意见,考察公务员在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三问三解”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党建主题活动和部门包村、帮民增收、扶贫济困等温暖民心活动中的现实表现情况,增强他们在履职服务中巩固宗旨意识、树立表率形象的责任感;三是将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同时,一并对公务员进行考核,让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对公务员的考核,扩大了民主评议范围。通过不断总结完善,形成了涵盖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考核内容的18项指标、68项要素,并明确了评价标准和分值,力求考核指标能够准确反映出不同职位、性质公务员的工作实绩。

          创新考核理念,增强考核的针对性。该县着眼树立干部考核用人新导向,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在今年公务员考核中细化对品德的考核,提高德的量化分值和比例,突出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和用人原则。将德的考核分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个方面,其中政治品德的评价要点细化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党性修养、创新意识、大局观念、协作配合、民主作风;职业道德细化为敬业守岗、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高效、热情服务;社会公德细化为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见义勇为、扶贫帮困、热心公益、情趣健康、遵守社区公约、社会形象;家庭美德细化为孝敬父母、严教子女、夫妻和睦、邻里和谐。测评人员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格次对考核对象进行客观评价。在分值比例上,德的分值占到公务员综合考核满分100分中的40分。德的考核结果为“一般、差”格次的干部,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其中对“差”格次的公务员还将由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的公正性。该县把公务员考核工作当作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市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办法的要求,严把“四关”,确保了考核工作的严密、公开和考核结果的真实透明。一是把好测评关,将干部评议拓展到全体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干部,扩大参与民主测评的范围,广泛听取意见,保证考核结果的公认度。二是把好公示关,要求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在本部门公示三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异议后再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三是把好审批关,在各单位报审优秀人员时,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名额审核,并结合单位和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年内单位有无发生重大负面问题记录进行审批,对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评为“良好”等次的单位,党政正职不得评为优秀格次;评为“一般”以下等次的单位,所有班子成员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12项内容上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其班子所有成员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四是把好奖惩关,审批三等功的公务员时,征求单位纪检部门的意见,同时严格落实对“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公务员进行诫勉谈话、当年不予调资等有关政策。(李红兵 邓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