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应带头锤炼法治素养
发布时间:2014-11-11 09:06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公务员作为依法行政的主体,要带头锤炼法治素养,善用法治思维律己为人、谋事创业,树立守法用法、清正严明的浩然正气。
知法懂法、立身立命。知法才能守法用法。公务员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熟记于心;带头敬畏法律,牢记任何人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心怀敬畏才能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经得住考验,才能有所畏、有所止、有所为。
守法信法、谨言慎行。公务员要带头严守法律,把从严守法贯穿于工作生活的细枝末节,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牢记法律是底线、红线,更是高压线,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维护法律权威。
依法用法、塑风正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公务员要带头依法办事,按程序、按规定,不徇私情、不谋私利,过得了人情关、说情关,守得住廉政的底线;善用法律武器,带头维护群众利益,敢于用法律向社会不正之风“动刀亮剑”,维护好法律公平公正的社会公信力,努力在推进依法治国上凝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