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要修好“三门”法治课
发布时间:2014-11-24 09:17
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学法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公务员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自应当仁不让,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学法用法的“急先锋”。但是,公务员学法也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务必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学好“三门”法律,确保效用最大化。
学好“修身法”是基础。主要包括《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心存敬畏,严于律己,慎独慎微,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关紧贪欲的闸门,保持公仆本色。
学好“行业法”是保障。如从事税务、财政等专业性较强职位的公务员,要潜心钻研、学通学细所在系统、业务范围的法律法规,确保工作不出纰漏、服务不出差错,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学好“民生法”是关键。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和群众打交道最多、接触面最广,要更多地涉猎计划生育、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等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为百姓答疑解惑,帮群众排忧解难,提升为民服务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