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问题 严字当头 着力形成公务员从严管理新常态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务员管理工作,成立陕西省公务员管理委员会,在重点工作、关键问题上专题调研、统一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坚持“严”字为本、“严”字当头,强化问题导向,注重把从严管理与关心关爱有机结合,构建既有约束又有激励、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公务员管理机制,着力形成从严管理干部新常态。
一、聚焦突出问题,健全从严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实行市县干部工作地安家,有效解决“干部走读”问题。“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的走读问题一度在基层较为普遍,广大群众看在眼里、堵在心里。对此,省委制定出台《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明确要求新提拔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要以在工作地安家作为前置条件;已任的尚未在工作地安家的,要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确有特殊情况的,要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决不允许把家安在宾馆、酒店、招待所。《意见》出台后,各市党政“一把手”全部在工作地安家,具备条件的71名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和所有新提拔干部自觉在工作地安家,有力促进了干部心随职在、家随岗走,做到“安心、安神、安业”。
二是实行考核末位查究,切实整治机关“庸懒散浮”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为官不为”“廉而慢为”现象有所滋生,成为影响行政效能的新型“机关病”。对此,制定《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办法》,明确规定8种列入查究的问题和现象,包括“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及以上”等,让“末位查究”操作性更强,让“末位人员”心服口服。对考核为末位的人员,扣发5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落实。两年来,末位查究省直机关公务员222人次,懒政、怠政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是实行重大事项和财产申报,探索防止“带病提拔”问题。产生“带病提拔”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任前关口不严、把关作用发挥不好。为此,省委出台《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将申报对象范围从省管干部延伸到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在申报内容中增加个人存款、车辆等内容,将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作为提拔的前置条件,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为把好廉洁关再加一道“防线”。
二、加大问责力度,保持从严管理高压态势
一是加大全程监督,着力破解选拔任用监督难的问题。建立省管干部选任记实制度,根据平时反映和纪检、信访、审计、计生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填写《干部考察记实表》,并在表中新增加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对1名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拟任县委书记人选,取消任职;对20名公示期间干部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认真核查,确有问题的2人被取消任职,9人暂缓使用。
二是加大“一把手”问责,着力破解“一把手”管理难的问题。制定细则,对离任县委书记进行履行责任离任检查。先后对40多名干部群众有反映的“一把手”及时进行函询和提醒谈话。对17名厅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负有直接责任的5人给予党纪处分。严肃查处2起突击提拔干部的行为,对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一把手”分别给予降职、免职处理。
三是加大案件核查力度,着力破解责任追究难的问题。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选人用人等方面案件进行调查核实,严肃处理69名责任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497起,处理709人,处分391人,特别是严肃处理了西安市雁塔区有关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严肃追究了党委主体责任,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全省干部更加自觉适应从严管理新常态。
三、注重关心关爱,激发昂扬向上的精神力量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解决好“总开关”问题。把弘扬延安精神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压舱之宝”,每年11月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到延安接受延安精神再教育,坚持以弘扬延安精神为载体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进一步坚定广大公务员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在《陕西日报》开辟“三秦公务员风采”专栏,开展省直机关英模事迹巡回报告会,形成学有榜样、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基础保障,解决好“拴心留人”问题。省、市、县统一解决异地交流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周转房建设问题,保证干部家有所居、心有所安。各市县加大资金投资力度,实施镇(办)机关小食堂、小水厕、小洗浴室、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建设“五小工程”,改善镇(办)机关办公生活条件,有效解决基层公务员就餐难、洗澡难、如厕难和生活单调等问题。
三是加强激励引导,解决好稳定基层问题。出台从优秀工人农民中培养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两年来从优秀工人农民中录用公务员733名。出台加强基层干部管理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明确县党政领导班子中本地干部应多于三分之一,县委副书记或常务副县长一般应有1名本地干部,并在休假、工资待遇及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让基层公务员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陕西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