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无以立规明纪
发布时间:2015-02-25 15:27
近年来,公务员队伍中之所以出现这样或那样无视政治规矩、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出现一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使得一些本已非常明确、本该严格执行的制度规定弱化成了挂在墙上的“摆设”、写在纸上的“空文”、说在嘴上的“套话”,使得制度这个“硬约束”软化成了“橡皮筋”,没能发挥应有的制约作用。
再清楚的规矩、再明确的纪律,如果在执行落实上严不起来、硬不起来,最终难免会流于形式、缺乏效力、失去权威。要真正立规矩、明纪律,务必要叫响从严、贯穿从严。一要从严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自觉强化敬畏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思想上始终绷紧遵规守纪的弦,行动上始终远离法纪“红线”。二要从严监管。把遵规守纪情况纳入公务员日常管理考核,细化考核评价指标内容,让广大公务员懂得哪些当行、哪些该止、哪些应戒。三要从严惩戒,坚持抓小抓苗头、抓细抓倾向,对涉规涉纪的人和事,不姑息、不迁就,不搞情有可原,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该提醒的提醒,该处理的处理,形成持久有力的震慑。
(作者单位:陕西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