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三个强化”提高干部监督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发挥监督检查全覆盖的“牵引力”和“把控力”,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导向,白水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通过强化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政治监督,着力打造全县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的新气象。
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内容,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对《条例》和《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营造全面学习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干部对《条例》和《办法》的知晓率,提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
强化贯彻执行,夯实工作责任。县委组织部充分履行选拔任用干部职责,切实发挥把关作用,规范选拔提名推荐程序,按照“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秩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的要求,重点规范提名推荐、个别谈话和会议推荐规则,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保客观公正。同时,加强对“八小时”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情况,真正把干部考察考准考实。
强化政治监督,树立正确导向。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凡提四必”“六必核”“双鉴定”和任职预审报备制度,大力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