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三项举措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2-10-10 09:31
一是严把入口,防止“带病”上岗。对拟提拔的干部,均事先征求县纪委、计生、公安等13个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确定在执行党纪党规、勤政廉政方面没有问题后再提交县委讨论,防止“带病提拔”。对进入公示期的干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调查核实力度,经查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即将上任的干部,分别由组织部和纪委的领导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做到警示在前,预防在先。
二是严格制度,促进“清正”履职。实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结合年终考核,要求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实行诫勉谈话制度。组织部每半年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排查问题,提醒诫勉;对通过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干部考察等渠道发现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严格程序,做到“清白”离职。镇党政正职和县各部门“一把手”离任时,要与接任的领导干部书面办理离任事项交接手续,内容包括人事、财务和大件物品情况,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监交,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时,对其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先审计,后离任,把审计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存入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并作为原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许海燕)